福州市針對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補貼優惠政策匯總
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是企業發展路上的一個必備資質,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一般在5月份開始,10月份結束。眾所周知,成功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能享受到國家的一些租金優惠政策,在福州市新通過國家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補助一般在10-50萬元之間,復審的企業補助一般在5-20萬元之間。具體的補貼金額以企業當地為準。除了可以享受補貼,高企認定還有非常多的好處,接下來就由來帶大家看看。
福州市針對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獎勵的優惠政策如下:
1.稅收優惠
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后,可享受到稅率的優惠,企業所得稅稅率將從25%降至15%,企業所繳納的稅額相當于在原基礎上降低了40%,有效期三年。
2.資金獎勵
經認定的高新企業更容易獲得國家、省、市各級的科研經費支持和財政撥款(最高的有百萬)。而新通過國家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補助一般在10-50萬元之間,復審的企業補助一般在5-20萬元之間。具體的補貼金額以企業當地為準。
3.金融支持
申請各級相關政府資金,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是必備條件之一,企業通過認定后可以更加便利的申報各類專項資金和補貼,并且可以更加容易地獲得風險機構的投資以及銀行的貸款。
4.2.加計扣除
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按照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的75%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攤銷。
5.資本市場
新三板上市,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是必備條件。投資商會更加青睞高新技術企業,對企業的融資和上市非常有利。
6.有助招投標
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企業的科技研發管理水平將得到有效提高,高企將會對科技研發更加重視,使企業核心競爭力得到提高,在市場競爭中為企業提供有力資質,使企業的品牌形象得到極大的提升,對于企業在廣告宣傳與產品的招投標工程方面會起到很大幫助。
7.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對于高新技術企業,其技術轉讓所得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免征、減征所得稅。免征所得稅的部分為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部分為轉讓所得超過500萬元的部分。
8.辦公地址改善
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對辦公及工業用地可以優先獲批,還可以在很多地方免費用地,另外也有相應的租金補貼給予。
9.資產折舊
高新技術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
10.品牌宣傳
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后,其所獲得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相當于國家級的資質認證,是以科技立身的企業的硬招牌,其影響力將僅次于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以及國家免檢產品。
11.融資貸款
更容易獲得VC的投資和各大銀行的貸款,銀行收緊貸款政策時,高新企業可申辦無抵押信用貸款。
福州市及各區針對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資金獎勵的優惠政策如下:
【福州市】福州市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的若干措施(2021年)
對新認定的省高、國高按照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出入庫獎勵標準給予配套獎勵。對重新認定或直接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每家20萬元獎勵;
【福州市晉安區】晉安區科技創新促進若干措施 榕晉政綜【2021】115號
對于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簡稱“國高”)認定的,首次直接認定為國高的,獎勵15萬元,經省高認定為國高的獎勵10萬元,重新認定為國高的獎勵7萬元。
【福州市臺江區】臺江區:14條促進產業發展的措施(高企獎勵20萬)
1.對新通過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在享受省、市獎勵的基礎上,區級給予一次性20萬元的獎勵。
2.對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區級配套獎勵。
【福州市倉山區】倉山區促進科技創新發展的若干政策規定 2020
對我區新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5萬元區級獎勵(含區級承擔省級獎勵資金6萬元),重新復核認定的給予5萬元獎勵。
【福州市高新區】福州高新區《關于加快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發展的六條措施》 榕高新區科規〔2023〕1號
對首次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規模以下(限額以下)企業,給予一次性15萬元獎勵;
對首次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規模以上(限額以上)企業,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
對重新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
【福州市馬尾區】馬尾區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的若干措施2019
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按企業年度繳納入庫稅收(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的區級留成部分,當年給予50%獎勵,第二年給予30%獎勵,第三年給予20%獎勵。
【福州市長樂區】長樂區: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若干措施 長政辦【2021】7號
區里對新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30萬元。自2021年起,對參加復審并通過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15萬元;
【福州市福清市】福清: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的若干措施 融政辦〔2021〕24號
對新認定的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按照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出入庫獎勵標準給予配套獎勵,對重新認定或直接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每家獎勵20萬元。對被列入國家級、省級高新技術企業推薦名單的企業,分別給予2萬元和1萬元申報補助。
【福州市閩侯縣】閩侯縣鼓勵科技創新政策(暫行)2021
1.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在享受省市獎補的基礎上,屬于規上的高新技術企業(包括農業類高新技術企業)給予補足至30萬元獎勵;屬于規下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補足至20萬元獎勵;規下高新技術企業在有效期內經統計部門認定為規上企業的,獎勵補足至30萬元。
對重新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其中屬于規上的高新技術企業(包括農業類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屬于規下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規下高新技術企業在有效期內,經統計部門認定為規上企業的,復審獎勵補足至10萬元。
【福州市閩清縣】閩清縣鼓勵科技創新驅動發展若干措施 梅政辦〔2021〕91號
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對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縣財政給予5萬元一次性補助。對新認定的省高、國高按照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出入庫獎勵標準給予配套獎勵。對重新認定或直接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縣財政給予每家15萬元一次性配套獎勵。
【福州市永泰縣】永泰縣關于進一步加快科技創新的若干意見 樟政辦〔2021〕21號
對通過省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15萬元一次性獎勵(含通過高新縣級承擔部分);對通過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30萬元獎勵(含通過高新認定縣級承擔部分);重新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只獎勵一次)
【福州市連江縣】連江縣科技創新驅動發展若干配套措施 連政辦〔2021〕145號
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包含省高出庫縣級獎勵6萬元);對重新認定的,給予20萬元獎勵。
【福州市羅源縣】羅源縣對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及補助辦事指南
對重新認定或直接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給予每家20萬元獎勵基礎上,縣級給予每家10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