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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對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扶持政策
發布時間:2022-12-07內容編輯: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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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可以享受哪些稅收優惠?
1.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高新技術企業可減按15%的優惠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非高企25%。
2.根據國發〔2007〕40號文,原經濟特區內(思明區、湖里區)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注冊且新認定的國家級高企,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的納稅年度起,享受企業所得稅“2免3減半” 。
3.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以下統稱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可以享受哪些財政優惠?
根據《關于進一步優化高新技術企業扶持政策的通知》(廈科規〔2021〕4號)要求,可享受財政獎勵如下:
對我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并通過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資金獎勵,首次認定及重新認定通過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對于上年度營收200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首次通過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疊加后給予30萬元獎勵;通過重新認定,疊加后給予20萬元獎勵。
對資格有效期內,整體遷入我市且遷入后一年內或遷入后的下一個會計年度營收達到2000萬元及以上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100萬元市級搬遷獎勵。
各區按照不低于1:1進行配套獎勵。
如果高新技術企業行政區劃既屬于集美區又屬于火炬高新區,是否可以同時享受兩邊的區級財政獎勵?
各區高企獎勵政策兌現一般按照該企業所屬稅收區劃確定,各區之間不重復享受,區級補貼具體執行及解釋權歸各區科技主管部門。
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是否可以不填報納稅申報表中“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情況及明細表”?
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一定要如實填寫“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情況及明細表”,不可以“零申報”。如經稅務部門核實查證,將可能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嚴重者將追回高企獎勵金,已享受的稅收優惠并處罰金及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