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其他政府資助項目
熱點動態
福清市2022年工業企業節能循環經濟項目補助(獎勵)資金申報指南
發布時間:2022-12-01內容編輯:宇辰管理
點擊數:
為貫徹落實《福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系列惠企政策的通知》(融政辦【2021】24號)精神,進一步推動企業發展節能循環經濟,現將工業企業節能循環經濟項目補助(獎勵)資金相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的主體
1、在福清市內注冊,管理健全、依法納稅、誠信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本市有參與稅收分成的分支機構)的企業;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完成時間為2021年度。
2、同一個項目不能重復申報(重復取得)福清市本級財政補助資金(含福清配套補助)。
3、企業近3年有以下問題的不予申報。
(1)未按要求取得節能審查批復,未按要求開展能耗雙控,未按節能監察要求完成整改等節能工作中存在較大以上問題的企業;
(2)被列為失信“黑名單”的,或節能領域信用被評定為C、D級的企業;
(3)發生較大及以上重大生產安全事故;
(4)未發生Ⅲ級(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污染事件。
二、申報項目的類別、條件、補助標準
(一)節能降耗項目補助
除配套補助外,同一個項目不能重復申報(取得)上級和福清本級的節能降耗項目補助。
1、節能技改項目:年節能量200噸(含)-300噸(不含)標準煤,已竣工并穩定運行3個月以上的項目,按照節能量每噸標準煤300元的標準補助。
2、循環經濟項目。對能夠量化測算,具有節材、節水和資源綜合利用效果或效益的項目,按照節能降耗效果和投資規模等條件予以補助,最高補助不超過20萬元。其中:節材技術改造項目,投資達20萬元(含)以上,且提高原材料利用率達10%(含)以上,給予一次性補助5萬元;節水技術改造項目,投資達20萬元(含)以上的,每萬噸節水量給予0.5萬元補助;其他資源綜合利用效果或效益的項目,投資達20萬元(含)以上,且節約率或提高率達10%(含)以上,給予一次性補助5萬元。
3、節能環保產業項目。福州市對通過投資改造節能環保產業或產品擴大再生產的,按照投資規模予以10萬元或20萬元補助。我市在福州獎勵的基礎上,給予福州市補助金額的30%作為配套補助。(申報時間內如果上級補助文件未下達,延后下一年申報)
4、能源合同管理項目。對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企業,年節能量達100噸(含)標準煤以上,實施并承諾運行三年以上的,按項目投資額的30%補助,最高補助10萬元。
(二)綠色發展建設獎勵
1、對列為省級循環經濟示范試點并通過驗收的企業,按福州市獎勵經費的30%給予一次性配套獎勵。(申報時間內如果上級補助文件未下達,延后下一年申報)。
2、對首次通過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并取得認證證書的企業,每家獎勵3萬元。
3、對通過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驗收的企業,每家獎勵3萬元。
4、對獲得國家級“能效之星”“能效領跑者”等能效先進稱號的企業,每家獎勵20萬元。
5、對開展能效對標并通過驗收的企業,每家獎勵3萬元。
6、對建設完成并通過驗收的二級、三級能耗在線監測項目的企業,每級予以獎勵10萬元。
7、對國家級、省級綠色工廠的企業,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國家級、省級綠色園區,獎勵30萬元、15萬元;對國家級、省級綠色供應鏈管理的企業,獎勵30萬元、15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省級綠色設計產品的企業,獎勵2萬元/款、1萬元/款,單家企業獎勵不超過10萬元。
8、對建設完成智慧能源管理平臺的企業,按項目投資額的1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
9、對獲得省級節水型示范企業,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
10、對工業用水大戶給予減排獎勵。對年用水量在50萬噸以上(含原水和自來水),排污量占用水量小于70%的工業企業,污水處理費按用水量繳納,則按其當年度繳納的污水處理費30%給予獎勵。獎勵不超過其當年度財政貢獻福清地方留成部分,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三、申報的材料、流程
(一)申報材料。按以下順序膠裝成本。
1、封面(統一格式,附件1)。脊面標明“2022年+企業簡稱+節能循環經濟項目申報材料”。
2、福清市2022年節能循環經濟項目獎勵補助資金申請表(附件2),工業用水大戶減排獎勵項目填報2022年福清市工業用水大戶減排獎勵資金申請表(附件3)。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分支機構需提交本市參與稅收分成的證明資料)。申報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必須提供雙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4、承諾書(附件3)。
5、企業信用、生產安全、生態環境相關證明材料(信用中國網站相關頁面中截圖)。
6、項目申報相關佐證材料。
申報主體提供以下與申報項目相關的的佐證材料:
(1)項目建設或改造投入的設備和配套設施清單,列表說明并附相關購買合同和發票復印件;
(2)節能量、節材量、節水量數據來源的相關證明材料,如前后設備參數對比情況或主要指標臺賬。主要臺賬涉及改造前正常生產一年度至改造后穩定生產3個月的生產和能耗統計報表(包含年生產時間、產品年產量、年總耗能量等信息)及相關臺賬等匯總證明材料,并自行留存滿足現場審核要求的詳細臺賬證明資料備查。
(3)項目建設的批復文件、報告、證書、合同或合同雙方履約付款或收款憑證等證明材料。
(4)工業用水大戶減排項目必須提供用水量、排污量數據來源相關證明材料(分別以水務部門(含閩江調水管理中心)和環保部門提供的數據為依據);污水處理費按用水量(非實際排水量)計費繳納并已繳清相關證明材料;年度納稅總額及福清留成部分相關證明材料(以市財政、稅務部門提供為依據);污水自行處理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后進入公共污水處理廠處置,無偷漏排現象證明材料(以環保局提供為依據)。
(5)項目申報單位認為需要補充說明的其他材料(項目改造前后的現場實物相片、合同能源項目運行三年以上的承諾書等)。
(二)申報程序
1、企業申請。紙質材料3份,經所在地園區管委會(或鎮街)審核蓋章后,于2022年12月5日前報送市工信局進行初審。超過規定時限上報的不予受理。企業申報應做到資料齊全、數據準確,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完整性負責。材料為復印件的應加蓋申報單位印章,整套材料加蓋騎縫章。電子材料1份,屬地審核蓋章后制成電子文檔,文件名為“2022年+企業簡稱+節能循環經濟項目申報材料”,發送至郵箱:671260190@qq.com。
2、委托核查。市工信局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根據本申報指南要求,對節能項目、循環經濟項目、合同能源項目工業用水減排獎勵項目進行審核,以確定項目申報前置條件及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以及現場實物、票據是否符合申報要求,核定節能量、節水量、節材料量等,并出具結論報告。
3、現場抽查。根據企業申報材料的初審情況及第三方機構出具的結論報告,由市工信局牽頭就項目實施的內容進行現場抽查。
4、聯合會審。市工信局會同財政局,對所申報的項目進行聯合會審,對符合條件的,擬定初步補助方案并向社會公示。
5、上報審批。對公示無異后,市工信局將符合條件的項目上報市政府審批。根據市政府審批結果,由市工信局下達項目補助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