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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2020年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遴選和認定

發布時間:2020-05-09內容編輯:宇辰管理 點擊數:

一、2020年新增企業遴選

(一)新增企業遴選要求

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遴選在符合《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培育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的實施意見》(榕政辦〔2016〕83號)遴選標準的基礎上,還要著重把握以下幾點:

1.中小企業的劃型標準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四部委出臺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文)執行。

2.應以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生物醫藥、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車、節能環保、數字創意等戰略新興產業領域為重點。

3.應遴選具有較強創新能力、高成長、良好發展潛力和后勁、良好市場前景,在當地行業內有代表性和領頭示范作用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4.2020年新增遴選的企業,其上年度營業收入、科技人員占比、資產負債率等以2019年數據為準;近3年是指2017至2019年,如企業注冊成立未滿3年的按實際年限計。

(二)報送與認定程序

1.2020年新增遴選的,由符合條件的企業填寫《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申請書》并提交相關附件材料。已入庫企業無需再填報。

2、各縣(市)區、福州高新區管委會的發改(科技)、工信、財政部門應按照當地政府工作部署,遴選確定推薦培育名單(名單應含當地掛鉤責任領導)。

3、培育名單經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福州高新區管委會同意后,報送市科技局。

4、市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培育工作聯席會議對各縣(市)區 、福州高新區管委會報送的企業名單進行遴選,報市政府同意后,推薦到省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培育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科技廳)。經省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培育工作聯席會議審核確認,符合條件的進入“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培育發展庫”并予發文公布,享受培育政策。

二、已入庫培育企業信息收集報送

1.已入庫企業經培育發展,其規模若超過《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中小企業上限的,仍視為符合遴選標準,繼續留庫培育。

2.對極少數不符要求的企業可予以取消。

3.企業名稱變更和掛鉤領導等重要情況變更。

4.企業成長情況調查統計。

三、報送時間和要求

新增及已入庫企業請于3月6日前將申請書及入庫培育信息收集中的相關表格及數據1式3份,連同電子版,報送各縣(市)區、福州高新區管委會發改(科技)局。

各縣(市)區、福州高新區管委會發改(科技)局請于3月13日前將材料1式2份,報送市行政服務中心(科技)窗口,電子文檔發送到指定郵箱,材料包括:

1.報送函;

2.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培育名單(新增);

3.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申請書;

4.已入庫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資格取消表;

5.已入庫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重要情況變更表;

6.已入庫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成長情況調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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